据了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生力军。《意见》聚焦产业发展,紧紧围绕我省重大发展战略,积极搭建各种创新创业合作交流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激励引导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流向企业一线。《意见》明确,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创建博士工作站,支持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创建博士工作站。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的博士工作站与我省中小型科技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在站博士由设站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统一纳入事业编制保障管理,5年内保留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在站博士的工资待遇、保险缴纳由设站单位予以保障。
《意见》提出,我省将加快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平台建设。对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分别给予不少于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建站补贴。推进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公共实验室、博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协同发展。省财政投入10亿元,设立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委托专业机构运营,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不断扩大基金规模,通过股权投资、贷款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市场化机制,支持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此外,加快博士和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编制博士和博士后专利发明成果转化蓝皮书,每年遴选100项转化成效突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省财政给予每个项目事后奖补50万元。
《意见》聚焦均衡发展,强化人才向粤东西北流动的政策导向。面向省内外选派优秀博士、博士后参加“科技专家服务团”,到粤东西北地区开展挂职服务,服务期限一至两年。对接粤东西北产业发展需求,组织一批博士和博士后到粤东西北地区柔性服务。对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的博士和博士后人才予以倾斜,在资金资助上省财政给予大力支持,在职称评聘上给予特殊优惠。《意见》也聚焦精准服务,针对我省当前博士和博士后公共服务的突出问题,从住房保障、子女入学、户口迁移、配偶就业等方面提出务实政策措施,解决人才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