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深化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 鼓励高校试办中医药健康服务学院
来源:广东科技报作者:记者 冯海波2017-11-06
广东将深化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
鼓励高校试办中医药健康服务学院
      本报讯(记者 冯海波)到2020年,全省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完善,全省医学教育的规模和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将深化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到2030年,建成我国南方重要的医学教育高地,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学人才队伍满足我省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更好地服务健康广东和卫生强省建设。

      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于今年7月印发,我省结合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到2020年,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医学教学改革,夯实5年制临床医学、中医学教育基础地位。实施广东省卓越医生培养计划,推进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融合,探索虚拟现实技术在医学教育中的应用,建设一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积极推进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构建现代卫生职业教育体系,坚持工学结合,规范和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健全教学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促进教育教学内容与临床技术技能同步更新。同时,鼓励医学院校创新医学人才培养体制,医学类专业学生在招生时就明确到各个临床医学院,从入学报到、职业规划、人才培养均由临床医学院负责牵头实施,落实临床医学院的培养责任。

      《实施方案》明确,深化医教协同,全面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坚持医学院校分类发展,研究型医学院校应瞄准世界生物医学科技和医学教育前沿,建设一批具有广东特色、全国领先的学科和科研平台,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及医学教育师资人才,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应用型医学院校应瞄准区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培养应用型医学卫生人才,服务好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中职学校逐步缩减、停止医学类专业招生,转向服务乡村医生能力提升。

      在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试办中医药健康服务学院,设立中医养生、中医康复、健康管理等专业,加大应用型中医药健康服务专门人才培养。此外,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构建完善国医大师、名中医药专家、基层传承工作室人才培养体系。落实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省名中医师承项目,推进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加快推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