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6日上午,在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关于办理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签仪式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务培训活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治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鸣东、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副局长汤旭、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蓝伟峰出席活动并发表讲话。
活动伊始,三方领导共同会签《意见》。该《意见》是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总结近年来办案经验,对当前办理商标权犯罪案件的思路、部分取证要点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形成的。该《意见》主要为了进一步形成黄埔区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合力,明确黄埔区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标准,进一步提高办理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的水平,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工作。
培训会上,黄埔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郭志雄就《关于办理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进行解读,主要通过司法实践中的例子讲述如何确定是否“同一种商品”或“相同的商标”,关于“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郭志雄也做了详细的介绍,他还提到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时应注意的问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夏港(知识产权)检察室主任周园就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取证要点开展培训,其主要从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的种类、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取证要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取证要点、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取证要点等四个方面,采用典型案例、图文并茂的方式为大家讲解。
据了解,黄埔法院知识产权庭自去年4月15日成立以来,成功处理彪马(欧洲)公司、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和GUCCI公司的侵害商标权纠及一批侵害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案件,其中“德国彪马欧洲公司诉广州市卓志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入选广东省首届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该案的审理对改善黄埔区贸易和投资环境,依法促进该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都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此外,随着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逐步在全国法院全面推进落实,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成立伊始便开展知识产权“民刑合一”审理模式,2016年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0件,审结20件,审限内结案率100%。作为广州市目前唯一的知识产权“民刑合一”的审判庭,从能力匹配以及内部审判组织设置上综合考量,指派专人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确保审判质效。
本次会签的《意见》是由黄埔法院知产庭牵头起草。据悉,在实行知识产权“三审合一”以来,此类《意见》在全国基层法院尚属首创。
(张茜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