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VS奥克斯:诉讼为“虚” 市场为“实”
来源:广东科技报2016-12-28
为在红火的空调市场中占得先机,空调企业多次爆发专利纠纷——
格力VS奥克斯:诉讼为“虚” 市场为“实”
      “5件实用新型专利被侵权,一审获赔470万元!”继与美的公司就一件空调专利打了一场近4年的知识产权官司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电器)再度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诉至法院。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奥克斯侵犯了格力电器5件实用新型专利权,判令奥克斯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共计470万元。

      涉案专利是何技术

      成立于1991年的格力电器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际化家电企业,主营家用空调、中央空调、空气能热水器、手机、生活电器等产品,其产品已销往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依靠核心科技实现了“让世界爱上中国造”。

      在“掌握核心科技”的同时,格力电器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建立了空调领域的专利池。截至目前,格力电器在制冷技术领域已提交了约2.6万件专利申请,其中包括1万件发明专利申请、1.1万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4000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15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排名中,格力电器排名第9位,成为第一个进入该排行榜前10位的家电企业。

      2012年,格力电器推出了一款全封闭铝拉丝高端空调,这款壁挂空调被命名“全能王”,其主要创新点在于打破了空调出风角度不足、舒适性不够的问题。该款空调采用了大导风板与连杆结构设计,有效增大了导风板上下旋转的角度,对气流进行分流导向,实现了上下大广角扫风,市场反馈良好。

      “格力电器针对上述空调产品提交了近百件专利申请,其中部分专利申请已获得授权,其中就包括此次诉讼中的6件涉案专利。这些技术打破了传统设计,并在提高用户舒适度、提高能效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格力电器相关负责人介绍。正是凭借这些专利技术,格力电器在壁挂空调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方面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奥克斯成立于1993年,经营范围包括空调器及配件的制造、加工和销售等,其产品涉及30多种规格、200多个型号,远销意大利、阿根廷等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4年12月,格力电器购买了两款奥克斯空调,并对购买过程进行了公证。该空调由奥克斯生产、销售,广州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国美公司)销售。格力电器认为,上述两款空调涉嫌侵犯其6件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随后将奥克斯和广州国美公司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奥克斯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800万元。广州国美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涉嫌侵权产品。

      一审判决侵权成立

      涉案的两款空调是否落入了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该案是否应中止审理成为此次庭审的焦点问题。

      对于格力电器的指控,奥克斯辩称,奥克斯生产、销售的两款涉案空调使用的是现有技术,并未侵权。此外,奥克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尚未针对其第二次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为由,请求法院中止审理该案。广州国美公司则辩称,其对涉案空调是否侵权并不知情,且与供应商签订的经营合同约定,如果产品涉嫌侵权,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广州国美公司已停止销售涉案空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2015年7月起,奥克斯以6件涉案专利不具有创造性为由,先后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随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维持3件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有效,3件涉案专利的专利权部分有效。之后,奥克斯又以6件涉案专利不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为由,再次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目前,专利复审委员会尚未作出审查决定。对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虽然奥克斯再次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已被受理,但并不构成本案应予中止审理的法定事由。

      为了证明涉案空调采用的是现有技术,奥克斯向法院提交了多份对比文件。法院经审理认为,对比文件并未公开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相同的技术特征,且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了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因此,法院认为,除了格力电器放弃专利权的1件专利外,奥克斯侵犯了格力电器5件专利的专利权,须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格力电器共计470万元。

随后,奥克斯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