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人才政策“升级版”正式发布
来源:广东科技报数字报2020-05-22

奖励标准、覆盖范围、兑现程序通通“优化升级”

 

本报讯(记者 刘肖勇 通讯员 陈意 文静)南沙人才政策实施细则“升级版”全新登场,奖励标准、覆盖范围、兑现程序通通“优化升级”!近日,南沙开发区人才发展局、科技局、人社局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围绕南沙重点产业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高端制造、航运物流、金融商务等主导产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加大对基础型、技能型人才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政策门槛,扩大人才支持覆盖面,优化兑现程序,多元化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全面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持续为南沙汇聚智慧力量。据悉,《实施细则(修订版)》于2020年5月14日起施行。

 

据了解,南沙此前先后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和配套《实施细则》。自2018年6月启动全区人才政策兑现工作以来,先后开展了高端领军人才认定、骨干和高管人才奖励、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高层次教育和卫生人才认定、人才公寓申报等政策兑现工作,仅2019年发放奖励金便达3.57亿元,共奖励7256人。此次推出“升级版”既是对原人才政策和“南沙人才战疫8条”的延续和补充,更是南沙人才政策体系的全面优化提升,将以最优政策措施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集聚南沙创新创业,促进人才发展赋能南沙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其中,《实施细则》新增“百余项”高层次人才认定条款,认定标准全面拓宽。结合区内重点产业发展人才需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全面拓宽,新增认定条款达百余项。比如,在获得奖项方面,新增各行业领域知名奖项,将中国政府友谊奖,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至尊奖(主设计师),中国IT年度人物奖,中国青年科技奖等纳入认定范围;在职务担任方面,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际著名金融机构首席类负责人,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首席类负责人,国际著名生物科技企业(机构)首席类负责人,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等纳入认定范围。高端领军人才认定条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使人才评价与南沙产业发展需求更加匹配,评价条件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取消高端领军创业人才在南沙“全职”工作限制,鼓励支持拥有创业意愿、具备创新能力的科研人员到南沙开展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有机融合。

 

人才公寓“即来即住”。对有意到南沙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只需与南沙区引进单位签订5年以上全职工作意向书,即可申请高端领军人才“预认定”,提前享受免租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

 

此外,根据《实施细则》,境外优秀博士生可直接认定高层次人才,申请200万元安家补贴;教育卫生高层次人才奖励翻倍,最低补贴60万;对政策实施前已在南沙创新创业的“现有人才”,给予同等支持;放宽人才奖励申报单位限制要求;人才公寓五折减租,初级职称、高级工均可申请;新引进人才申报住房补贴,年龄再放宽社保纳税时间要求再降低;境外人才个税补贴和骨干人才奖可叠加申报;开辟绿色认定通道,业界“伯乐”参与相才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