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起广州恢复实施“开四停四” 清明期间不实施
来源:广东科技报作者:通讯员 交宣2020-03-31

31日起广州恢复实施“开四停四” 

清明期间不实施


本报讯 根据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防治组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分级,当前广州市各区均为低风险地区,为做好广州复工复产的道路交通运行保障,恢复正常交通运行秩序,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3月31日起恢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3月31日恢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后,由于清明节期间(4月4日至6日)不实施“开四停四”,外市籍中小客车可正常行驶,按停驶计算(即停驶3天)。


因此,只要4月3日在管控区域内行驶,4月7日则需停驶1天,才能达到“停四”条件。如4月3日未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则达到“停四”条件,4月7日可正常行驶。